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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在人为啊!一张白纸好写字啊!是吧?阿才!”

    我说:“你们大人要办事情肯定行!祝各位老板,旗开得胜,马到功成!”

    大家笑了!

    1971年元旦之后,我们的照相馆进行了年终结算和分红,我们税后利润是26800元!

    原来照相馆股份结构是,我占38%;彩燕姐占22%;小达和艳芳各占20%的股份,由于艳芳走了,我们将股份调整为我占46%;小达占30%;彩燕姐占24%。

    我们留了2800元做下一年度经营的流动资金,24000元进行分红。

    我分得,11040元;

    小达分得,7200元;

    彩燕分得,5760元。

    我拿到分红后,给了岑老师和六爷各500元的孝敬红包,他们都高兴收下了。

    我将剩余的10040元交给母亲。

    机修厂和米粉店的分红会,我跟母亲去了。

    机修厂分红总款:128000元。

    覃家占股40%,分得51200元;

    岑家占股35%,分得44800元;

    蓝家占股25%,分得32000元。

    米粉店分红总款:9000元。

    覃家占股40%,分得3600元;

    岑家占股35%,分得3150元;

    蓝家占股25%,分得2250元。

    这样,母亲一个得到了64840元的现金!

    分红结束的那个晚上,我们全家人开了一个年终总结及安排搬家会议。

    母亲主持会议,韦妈、我、敬狄和丽兰都参加了!

    母亲说:“去年啊!除了我的工资收入不算!我们家一共收入了67465元!家里整个支出是1850元!去年这个时候,我们家的银行存款啊!有两笔十年定期,年息10.5%的存款,一笔是15000元,从1969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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